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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需要,該如何提出申請其流程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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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1條及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檢具申請書於獵捕活動二十日前,向獵捕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核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但該獵捕活動係屬非定期性者,應於獵捕活動五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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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執行報告書 pdf pdf 檔案大小:73KB 下載次數:831
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申請書 pdf pdf 檔案大小:64KB 下載次數:755
瀏覽人次:4552 最後更新日期: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