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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成立時間 |
宜蘭縣政府92.11.07府農畜字0920137729號公告 |
修正時間 |
宜蘭縣政府113.06.18府農畜字1130098355B號公告修正分區管制暨相關規定事項 |
面積(公頃) |
17.3108 (地籍整編前為17.1578) |
地理位置(範圍) |
宜蘭縣員山鄉雙連埤段308地號水利地
(地籍整編前為宜蘭縣員山鄉大湖段雙連埤小段79地號水利地) |
管理機關 |
宜蘭縣政府 |
主要保護對象 |
保育生態物種豐富的湖泊生態,永續保存臺灣低海拔楠儲林帶溼地生態之本土物種基因庫 |
一、計畫緣起
位於宜蘭縣員山鄉海拔約470公尺的雙連埤,孕育著多元而豐富的動植物資源,其物種之珍稀度與歧異度,在宜蘭所有湖沼生態群落中均是首屈一指。在臺灣已不常見的青鱂魚,在雙連埤仍有觀察到的紀錄。得天獨厚的草澤棲地環境,更是煥化水棲昆蟲的最佳生育地,雙連埤共紀錄到58種蜻蜓、其他各目水棲昆蟲32種,陸棲昆蟲206種。臺灣特有種及臺灣特有亞種如短腹幽蟌、短尾幽蟌、白痣珈蟌等,是此間的長期住民,雙連埤是臺灣低海拔谷地平原溼地生物相極具代表性的原生棲地。
此外,生長於雙連埤的105科321種維管束植物中,水生植物高達112種,幾乎占了臺灣原生水生植物種類的1/3以上,其中不乏假紫萁、水社柳、水虎尾、田蔥、鬼苓、石龍尾、絲葉狸藻、蓴菜、華克拉莎、寬柱莎草、日月潭藺等特有及稀有水生濕生植物,雙連埤堪稱是臺灣水生植物的天堂。若以單位面積與物種比例計算,「雙連埤」的物種豐富度,更是全球溼地排名中的佼佼者。
除了豐富的動植物生態相外,由沉水植物累積而成的「浮島」,在水面隨風漂浮,目前更是全臺唯「雙連埤」所僅見的自然奇觀。尤其當地經常濃霧籠罩,山嵐氤氳,湖光倒影,傲人的自然地景,更讓雙連埤長久以來即是受人矚目的自然生態瑰寶。
針對此一珍貴的溼地,宜蘭縣政府從1996年起,即向農業部(農委會)提議申請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將雙連埤公告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永續保育臺灣重要的自然資產。為解決雙連埤水利地屬私人地產之權屬問題,縣府編列5,300萬元作為雙連埤土地徵收經費,以優先保育宜蘭縣境內所有湖沼生態群落中生態物種豐富度首屈一指之雙連埤。
「宜蘭縣雙連埤野生動物保護區」之劃設,不僅具有保育宜蘭縣境內生態物種最豐富的湖泊生態之標竿性意義,亦可達成永續保存臺灣低海拔楠儲林帶溼地生態之本土物種基因庫。在保護及保育屬於全人類重要自然資產的努力與決心下,「宜蘭縣雙連埤野生動物保護區」之劃設,將使臺灣和世界先進國家保護人類重要自然資產的潮流正式接軌。
二、計畫依據
(一)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
(二)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
三、保護區範圍與面積
雙連埤野生動物保護區位在宜蘭縣員山鄉,可由宜蘭市循臺九甲線向西往福山植物園方向行進,經員山市區、圳頭、九芎林等地即達。雙連埤野生動物保護區為本區主要水域之員山鄉雙連埤段308地號水利地,面積計17.3108公頃。
四、保育目標
1. 恢復1990年埤區多類型棲地樣貌 (包括:水陸交接帶、淺水區、深水區、浮島);
2. 保育珍稀有動物;
3. 保育稀有水生植物;
4. 促進社區參與;
5. 推行環境教育。
五、分區規劃、保護利用管制事項及經營管理計畫
一、分區規劃
為應對各項威脅壓力與棲地復育,且緩衝區相關規定符合經營管理需求,故將保護區全區畫為緩衝區。
二、保護利用管制事項
(一)全區管制事項
-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禁止進入。
- 禁止騷擾、虐待、宰殺野生動、植物或破壞野生動、植物棲地之行為。
- 禁止捕捉、釣魚、網撈、電、毒、炸魚之任何行為。
- 非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不得任意野放或引進動植物。
- 非經主管機關之許可,禁止採集、砍伐或焚燒野生植物之行為。
- 禁止濫墾、濫建、濫葬、丟擲垃圾、傾倒垃圾或廢土、放置違章構造物、排放污廢水及其他破壞自然環境之行為。
- 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禁止各種開發、採取土石或礦物等危及保護區自然環境之行為。
- 禁止餵食動物。
(二)許可事項
- 主管機關得進行棲地改善、復育、保育維護及設置解說設施。
- 可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進入進行生態調查及採集野生動植物,其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進入時應隨身攜帶許可文件及可供辨識身分之證件以備主管機關不定期查驗。
- 主管機關得以移除、阻絕、降低繁殖力等方法,管理外來入侵種。
- 緊急救難。
- 其他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森林法、水利法等相關法令所規定事項辦理。
餘見雙連埤野生動物保護區保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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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