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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買賣經人工飼養、繁殖的保育類及一般類野生動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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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經人工飼養、繁殖的保育類及一般類野生動物,在保育類野生動物方面,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5條有限制其種類,一般類野生動物則無限制,皆須具有合法營業登記、持有野生動物合法持有或證明文件始可買賣,若為CITES物種,則須符合經濟部國貿局CITES物種進出口買賣相關規範。
瀏覽人次:5447 最後更新日期:2016-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