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育教育 生物多樣性 國內法規 國際公約 自然保育大小事 生物多樣性訓練推廣活動 黑熊影片專區 ::: 回首頁> 保育教育 > 自然保育大小事 > 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該如何提出申請?應注意哪些事項?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該如何提出申請?應注意哪些事項? :::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規定,非基於學術或教育目的,捕獵一般類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生類野生動物,應該在地方主管機關劃定區域內進行,並且應向地方主管機關及委託機關、團體申請核發許可證,始可捕獵。但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規定,野生動物有危害公共安全及人類性命、危害農林作物及家禽、家畜及水產養殖、傳播疾病或病蟲害、妨礙航空及主管機關核准的情況下,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但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情況緊急外,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瀏覽人次:6476 最後更新日期:2021-03-04 下載專區 保育機關 社區林業計畫申辦網 自然保護區域進入申請系統 回上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