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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於109年1月9日公告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附表1、附表2、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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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0
經濟部於109年1月9日公告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附表1、附表2、附表3,除附表2中所列物種白乳(海)參、黃乳海參、黑乳(海)參、惠氏海參(黑豬婆參)及椿屬(新熱帶群族),自109年8月28日生效,附表3中所列物種香椿屬植物(玻利維亞、巴西)、阿根廷洋椿(玻利維亞、巴西)、烟洋椿(巴西、玻利維亞、哥倫比亞、瓜地馬拉及秘魯),自109年8月28日刪除外,其餘所列物種自即日生效。
詳細公告請見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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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250 最後更新日期:20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