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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行政院農委會111年4月7日將世界百大入侵種「海蟾蜍」公告列為「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後,自4月15日起,各地方政府即啟動為期2個月的海蟾蜍飼養個體登記作業,目前登記期限已進入倒數階段,林務局呼籲仍未登記的飼主務必把握最後幾天,
於6月14日前主動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登記,才能合法繼續飼養避免受罰。
依法登記納管,防範入侵危害生態
林務局表示,海蟾蜍會捕食小型野生動物,肉食性動物如果誤食具毒腺的海蟾蜍也會中毒死亡,一旦逸出野外將對本土生態構成威脅。在海蟾蜍被公告列為有害入侵種後,即禁止私下繁殖、買賣,民眾於公告前飼養之個體,必須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辦理登記,藉由納管後定期查核,可降低隨意棄養、放生危害生態的風險。而農委會委請經濟部於111年5月19日公告修正之「限制輸入貨品表」,也將海蟾蜍列為管制輸入清單的8,478種外來野生動物之一,從源頭阻絕外來種入侵。
至於去(110)年11月被發現疑似棄養、放生而大量繁殖,入侵南投草屯的海蟾蜍野生族群,透過林務局緊急結合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台灣兩棲類動物保育協會及南投縣政府啟動移除後,目前移除數量已超過1,800餘隻,當地民眾也因擔憂自家毛小孩誤舔海蟾蜍中毒,人畜安全備受威脅,紛紛協助通報或移除,讓入侵狀況獲得有效控制。
把握6月14日最後期限前完成登記,避免被罰瘦荷包
林務局再次呼籲,海蟾蜍持有者請把握最後期限,於6月14日前攜帶相關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飼主身分證明文件、可供辨識之動物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向飼養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才可以繼續飼養。無法再飼養的民眾,也應於期限內將持有個體送交各縣市主管機關處理,切勿隨意放生或丟棄野外。飼主未於期限內登記備查,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該個體,請有辦理登記需求的飼主,於「林務局自然保育網/下載專區/申請書表」中下載登記
申請書,也歡迎大眾如發現有人違法飼養公告之有害入侵種海蟾蜍、綠鬣蜥時,請踴躍向各縣市主管機關檢舉,以共同防範外來種入侵本土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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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