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地景保育 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 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 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 台灣十大地景 縣市代表地景 台灣各區地景保育景點分布 台灣地景保育登錄景點檢索 台灣地質公園網絡 ::: 回首頁> 自然地景保育 > 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 > 自然紀念物 > 珍貴稀有礦物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珍貴稀有礦物 :::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78條規定,自然紀念物包括珍貴稀有植物、礦物、特殊地形及地質現象。該法第81條第4項訂定「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規定,珍貴稀有礦物指定基準為「本國特有,且數量稀少」之礦物。惟目前國內迄今未指定任何一種珍貴稀有礦物。 瀏覽人次:7633 最後更新日期:2017-08-17 下載專區 保育機關 社區林業計畫申辦網 自然保護區域進入申請系統 回上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