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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高榮野生動物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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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成立時間 桃園縣政府101.03.03府農植字第1010041471號公告
修正時間 桃園市政府108.04.23府農植字第1080060608號公告修正
面積(公頃) 1.11公頃
地理位置(範圍) 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仁美段167地號
管理機關 桃園市政府
主要保護對象 沼澤生態系
桃園高榮野生動物保護區

一、計畫緣起

桃園市因地形及產業需求,臺地上埤塘量多,構成獨特地理景觀。埤塘的修建主要是桃園臺地的河流流路短,集水區小,因此除了大雨及雨季有充足的水源供灌溉外,經常涓涓細流,甚至成為乾谷。因此為了儲存雨水,乃興建埤塘。

桃園埤塘興建時通常選擇局部地勢較低處挖掘紅土層與礫石層,圍阻堤堰,由於紅土黏度大,經與礫石混合壓實後即為不透水的堤防,堤防中的漥地即可蓄水而成埤塘。在西元一九一三年大旱前,桃園臺地有一萬個大大小小的埤塘,到達數量的最高點,以致有『千塘之鄉』的美譽。當時『埤塘』與『埤塘』間的水源已經能夠完全串連起來,形成一個具有規模的水利系統。當灌溉系統較充足後,桃園的稻米產量大增,也曾獲有『北臺穀倉』的美稱。

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高榮731號埤塘,座落於桃園市楊梅區仁美段,為一僻靜的野地水池,經調查維管束植物蕨類5科5種、雙子葉44科95種、單子葉8科33種共計有57科133種,其中黃花杏菜及金錢草為瀕危的物種,據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指出,前者僅於楊梅市發現二個生育地,本池為其中一個,區域內數量低於500株,有人為破壞的壓力,必須進行必要之保護措施,以避免野外種源滅絕。

野生動物調查有哺乳類9種、魚類8種、水棲昆蟲44種(蜻蜓6科35種)、軟體動物1種、鳥類34種、爬蟲類7科16種、兩棲類5科10種,計有臺北赤蛙、虎皮蛙、貢德氏赤蛙、柴棺龜、雨傘節、錦蛇為保育類動物。

臺北赤蛙曾經普遍棲息於臺灣西部地區,目前卻僅零星分佈在臺北、桃園、臺南與屏東的殘存溼地,依前臺北市立動園動物組林華慶組長於民國90年至95年間之調查與監測結果 ,本區臺臺北赤蛙族群數量豐富且尚稱穩定,建議應妥善保護731埤塘及其周邊草澤之完整性,以提供其棲息。

緣此,桃園市政府爰將高榮731號埤塘劃設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並訂定保育計畫,以善加保護其自然與生物資源。計畫內容除保護當地珍貴動植物相,除避免遭到不當人為開發利用致使自然資源受人為影響消失殆盡以外,更將進行長期觀測研究,建立此生態敏感區的各項基礎資料,並將藉由妥善的經營管理,讓本保護區做為桃園的埤塘生態戶外學習教室,以起示範作用。

二、計畫依據

(一)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八條、第十條。
(二)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

三、保護區範圍及面積

(一)本保護區所在行政區界
本保護區所在行政區界位於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
(二)保護區範圍
  1. 類別:沼澤生態系。
  2. 範圍: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仁美段167地號
  3. 面積:1.11公頃
  4. 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

四、保育目標

(一)保護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臺北赤蛙及其生長環境。
(二)保護本區稀有水生植物及其自然生態與生物多樣性。
(三)建立長期之生態監測資料,並推廣自然生態與濕地保育觀念。

五、自然環境狀況

(一)地理位置與環境型態
新竹縣湖口鄉為鄰,南接新竹縣的新埔鎮,北連中壢區和新屋區。全鄉面積為8,912.29公頃,約佔桃園市總面積之7.30%,居全縣第三位。桃園市多數土地以私有為主,而楊梅區私有土地更是高達86%,為桃園市鄉鎮之冠。
(二)地質與土壤
地質屬於桃園、中壢臺地之一部份,土壤大致可分為紅壤、黃壤、低植質灰色土、沖積土等四類。
(三)地形與地質
楊梅區之地形呈現丘陵臺地、河川谷地的地貌,地勢由南向北傾斜,四周圍有平坦之小臺地,東南、西及北邊是臺地,南邊為矮丘陵。境內有兩各背斜坡臺地,遙遙相對,其一為楊梅背斜,為於南面的大平山(大平里)和東流山(東流里)所構成的矮丘陵;其二為平鎮背斜,位於北邊的高山頂臺地(高山里、高榮里)西邊的長岡嶺臺地(自上湖里經三湖里、瑞原里、員本里、豐野里、富岡里)。
(四)氣候
楊梅區因地緣臺灣西北方,具有本省北部型的季風氣候型態,加上臺地、丘陵等地形上的影響,年平均溫度在21℃至23℃之間,夏季之月平均溫度約28℃,冬季之月平均溫度約14℃。年雨量約1,800至2,300mm,大致上夏季多於冬季,而日降雨量方面則是冬季多於夏季。本地區日照時數,平均每月約為368小時。
(五)水文及水系
社子溪發源於楊梅盆地,其流域經過全區五分之四區域,為楊梅區的主要河川流域,其三處源頭,構成頭重溪、老坑溪及楊梅溪三支水系。

六、保護區野生動植物資源

野生植物資源

本計畫臺灣省自來水有限公司所屬的731號池,位於桃園市楊梅區臨近臺66線東西向快速道路的低地平原,本池周遭植被主要為區別邊界用,為人工栽植竹林或為自然消長演替所組成。根據調查水域與週遭的維管束植物共計57科133種,蕨類植物5科5種,雙子葉植物8科33種,其中依類水域中生長的生植物有11科27種,以荸薺、水生黍、李氏禾、巴拉草、黃花狸藻與絲葉狸藻較常見,值得注意的是較稀有或瀕危睡菜科之黃花莕菜與茅膏菜科之金錢草,陸域方面代表性植物有相思樹、苦棟、紅楠、長枝竹、綠竹、錫蘭饅頭菓、江某、海桐等,林下灌叢代表性有萬桃花、山桂花、構樹、野牡丹、燈稱花、山楜椒、冬葵子、白飯樹、月桃等,多為次生林或干擾後入侵之物樹,草生植被則為菊科、蓼科、禾木科及莎草科較常見,如大花咸豐草、蟛蜞菊、火炭母草等。本塘埤已無水利功能,呈現半荒廢狀態,水池因長期無水源補注,已雜草叢生,朝陸域化方向演化,可能會導致部分稀有植物之競爭力難與其他強勢入侵之禾草(李氏禾)競爭。根據上述描述再細分為:
  1. 堤岸屬乾性序列,為一經開墾後之次級序列,處於中性樹種開始出現的階段,優勢種(Dominants)為南岸為相思樹----豬腳楠----大青、燈稱花群落;北岸為苦楝----饅頭果、食茱萸----鴨腳木、馬櫻丹群落。
  2. 水池屬濕生序列之初級序列挺水植物開始出現階段,優勢種(Dominants)為燈心草、荸薺、李氏禾;而沉水植物則有黃花狸藻、絲葉狸藻呈現沼澤現況,調查共計11科27種水生植物。在淹水線以下,環繞全區近岸皆長有李氏禾,部分間雜水丁香、臺灣水龍,由以北側李氏禾生長最茂盛。於西側出水口水較深處近岸長有巴拉草,在東側離岸少部分已呈現浮島型態生長,浮島週邊長有荸薺、燈心草、淡水黃花狸藻等。為一滿水深約2公尺,低水位深約1公尺,依賴雨水與湧泉補注水源的閒置埤塘,朝陸域化演進的趨勢明顯。

野生動物資源

經調查有哺乳類9種、魚類8種、水棲昆蟲44種(蜻蜓6科35種)、軟體動物1種、鳥類34種、爬蟲類7科17種、兩棲類5科9種,計有臺北赤蛙、虎皮蛙、貢德氏赤蛙、柴棺龜、雨傘節、錦蛇為保育類動物。
  1. 脊椎動物
    哺乳動物(9種):臭鼩、臺灣灰鼩鼱、赤背條鼠、田鼷鼠、褐鼠、鬼鼠、巢鼠、赤腹松鼠、家蝠。
    鳥類(34種):大白鷺、中白鷺、小白鷺、牛背鷺、蒼鷺、栗小鷺、白腹秧雞、紅冠水雞、緋秧鷄、小鷿鵜、花嘴鴨、翠鳥、灰鶺鴒、白頭翁、紅嘴黑鵯、喜鵲、樹鵲、白腹鶇、赤腹鶇、黃尾鴝、黑枕藍鵲、粉紅鸚嘴、小彎嘴畫眉、灰頭鷦鶯、褐頭鷦鶯、棕扇尾鶯、大卷尾、家燕、筒鳥、番鵑、紅鳩、斑頸鳩、紅尾伯勞、斑文鳥。
    兩棲類(9種):臺北赤蛙、長腳赤蛙、澤蛙、小雨蛙、貢德氏蛙、中國樹蟾、黑眶蟾蜍、白頜樹蛙、虎皮蛙。
    爬蟲類(17種):蓬萊草蜥、斯文豪氏攀蜥、臺灣中國石龍子、盲蛇、草花蛇、細紋南蛇、南蛇、赤腹游蛇、臭青公、雨傘節、柴棺龜、斑龜、鱉、紅耳泥龜、鉛色水蛇、錦蛇、花浪蛇。
    魚類(8種):鱧魚、七星鱧、鯉魚、鯽魚、塘虱魚、黃鱔、羅漢魚、極樂吻蝦虎。
  2. 無脊椎動物
    蜻蛉類(35種):橙尾細蟌、白粉細蟌、葦笛細蟌、紅腹細蟌、青紋細蟌、環紋琵蟌、脛蹼琵蟌、烏點晏蜓、麻斑晏蜓、綠胸晏蜓、碧翠晏蜓、慧眼弓蜓、粗鈎春蜓、細鈎春蜓、纖腰蜻蜓、褐基蜻蜓、大華蜻蜓、夜遊蜻蜓、賽琳蜻蜓、鼎脈蜻蜓、杜松蜻蜓、霜白蜻蜓、呂宋蜻蜓、金黃蜻蜓、雙截蜻蜓、廣腹蜻蜓、硃紅蜻蜓、侏儒蜻蜓、猩紅蜻蜓、褐斑蜻蜓、橙斑蜻蜓、粗腰蜻蜓、彩裳蜻蜓、黃紉蜻蜓、薄翅蜻蜓。
    其它水棲昆蟲(9種):姬紅娘華、日本紅娘華、大負子蟲、水黽、短尾水螳螂、中華水螳螂、橙斑大龍蝨、紅邊大龍蝨、黃紋麗龍蝨。
    其它昆蟲(7種):臺灣熊蟬、高砂熊蟬、紅脈熊蟬、薄翅蟬、草蟬、獨角仙、扁鍬形蟲。
    軟體動物(1種):圓蚌。

七、土地使用現況及所有權屬

(一)土地基本資料
土地地號:楊梅區仁美段167地號
地目:溜
面積:11137.54平方公尺
公告土地現值:1700元/平方公尺
所有權人: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權人住址:臺中市北區樂英里雙十路二段2之1號

(二)週邊人文環境及使用情形

楊梅地區為紅土礫石臺地,位湖口臺地面邐北,為水田農作區,因灌溉水源不足,都已休耕,農田荒蕪,雜草叢生,加上耕地週圍防風林,所以能提供野生動物的良好棲地,731埤塘座落於其中,提供水源,成為野生動物聚集的處所。本保護區經調查周邊人文環境說明如下:

  1. 北側現況:閒置農田及三合院民房一棟。
  2. 東側現況:自來水公司戰備水池3口野溪一條。
  3. 西側現況:休耕農田。
  4. 南側現況:閒置農地部分置貨櫃。
  5. 西南側現況:現有既有道路12米寬道路(楊梅區國際路)一條。
  6. 依桃園市政府持續派員現勘,當地居民對本區之使用屬低度利用,偶有零星民眾至本區垂釣,但亦屬少見。

八、分區規劃及保護利用管制事項

分區規劃

因本保護區水域及周邊堤岸臨近水域部分,為一單純且封閉性高之生態系,綜合考慮保護區內之自然資源特性、與人文環境互動需求,及自然資源合理經營,全區以單一地號公告,不予分區。

保護利用管制事項

(一)保護利用措施
本區雖屬低度利用,但因未來周邊土地中長期不排除有開發利用計畫,故保護區之保護利用措施如下:
  1. 公告保護區之範圍屬管制區,並設置與自然環境及景觀相容之圍阻設施以與區外環境區分。另為環境解說之需,將於適當地點設置解說設施及中英文對照之解說牌(含本保護區設置緣起與生態資料衍生性查閱之網址),以達保護區資源保育宣導之效。
  2. 針對保護區之生態與自然資源,應持續調查並進行長期監測,以建立本保護區之生態資料庫,相關資料應以網頁形式公開,並定期更新;為使民眾實地了解本保護區設置之目的與成效,得視狀況接受以環境教育與生態教學為目的之預約參觀申請。
  3. 現場人為行為之管制禁制,採牌示公告,將於適當地點設置3面以上管制牌,其上將公告禁制、應經申請許可之事項、管理單位暨聯絡方式;管理單位或受委託現場管理單位採定期及不定期巡視之方式,加強該地之保護管制。
  4. 本保護區之保護利用管制事項,研訂如下:
    (1)禁止騷擾、虐待、捕獵或宰殺野生動物之行為。
    (2)禁止捕捉及採集各類動、植物。
    (3)非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不得任意野放、栽植或引進野生動、植物。
    (4)非經主管機關之許可,禁止採集、砍伐或焚燒野生植物。
    (5)非經主管機關之許可,禁止各種開發及採取土石或礦物、污水排放等危及保護區自然環境之行為。
    (6)禁止任意丟擲垃圾、傾倒垃圾、廢土及放置違章構造物及其他破壞自然環境之行為。
    (7)各式交通工具,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進入本保護區。
    (8)基於推廣生態保育觀念,進入本管制區進行生態調查者,應先經地方主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進入時應隨身攜帶許可文件及可供識別身分之證件以備主管機關不定期查驗。
    (9)基於學術研究或教學研究,進入本管制區採集野生動植物者,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進入時應隨身攜帶許可文件及可供識別身分之證件以備主管機關不定期查驗。

九、執行本計畫所需人力、經費

執行本計畫所需人力

本保護區保育計畫經營管理單位為桃園市政府,有關保護區生態調查、監測、環境解說導覽與現場管理所需之人力除由縣府負責外,並得依前述保護利用措施計畫內容,委託其他機關或立案團體依管制計畫執行。

執行本計畫所需經費

保護區經營管理之經費來源,由經營管理單位研擬經營管理計畫及經費需求,提送至權責單位編列預算支應,並視實際需要向上級機關及相關單位申請補助。

十、公聽會辦理情形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條,本保護區之劃設,屬有必要舉辦公聽會者,桃園市府已於95年4月19日邀集土地所有權管理單位、當地民意代表、地方意見領袖、專家及保育同體參與公聽會,地方人士於公聽會中表達支持意願,籲市府朝向規劃市內第一座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與野生動物保護區計畫目標推動。

十一、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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