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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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公園」是105年7月27日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後,新增的文化資產類別,屬於自然地景的一類,修法前林業保育署(林務局)已經開始推動許多地質公園示範區,而台灣第一個公告的地質公園是連江縣政府於107年11月29日公告的「馬祖地質公園」,其餘地質公園示範區也將陸續依法指定公告,目前之地質公園示範區請參閱「台灣國家地質公園網絡」網站。
瀏覽人次:17891 最後更新日期:2018-12-05